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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房地产:新法速递与资讯案例观察(2023年第3期)
日期:2023年03月10日
法律法规及政策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丨建设质量强国,全面提高我国质量总体水平

二、证基协丨落实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要求,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从事不动产投资业务

三、央行等三部门丨进一步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支持与服务

四、江西丨进一步巩固提升经济回稳向好态势,实现质的提升和量的增长

五、厦门丨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优惠政策,保障优惠政策兑现

六、杭州丨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促进工业用地有机更新

 

资讯观察 

 

一、中国奥园拟2.56亿港元出售奥园健康29.9%股权予广东省国资基金

二、凯德投资设11亿新元中国特殊机会伙伴计划 完成北京佛山两项资产收购

三、宝新金融拟23亿元收购宝新置地旗下泰盛科技100%股权

四、豫园股份拟以114.6亿日元收购日本项目公司Napier TMK及GK KM全部股权 

五、华润置地以人民币63.58亿元竞得北京朝阳区一宗商用地

六、远洋集团拟人民币15.84亿元收购济南北湖核心区一宗商住用地

 

法律法规及政策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丨建设质量强国,全面提高我国质量总体水平

【内容摘要】2023年2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树立质量发展绿色导向。推动高耗能行业低碳转型。全面推行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建造,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并建立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标准体系。

 

强化工程质量保障。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等制度,强化质量责任追溯追究。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保证合理工期、造价和质量。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工程施工岗位责任制等。完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加强运营维护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全链条质量监管。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将企业工程质量情况纳入招标投标评审,加强标后合同履约监管。

 

提高建筑材料质量水平。包括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完善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和认证评价体系,倡导选用绿色建材,落实建材生产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开展住宅、公共建筑等重点领域建材专项整治,促进从生产到施工全链条的建材行业质量提升。

 

二、证基协丨落实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要求,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从事不动产投资业务

【内容摘要】2023年2月2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备案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指引》共二十一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试点原则、不动产投资范围、管理人要求,新增产品类型。一是试点先行。参与试点管理人可按指引要求开展不动产投资业务,不参与试点的管理人原有业务模式及登记备案不受影响。二是明确不动产投资范围。包含特定居住用房(包括存量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商业经营用房和基础设施项目等。三是明确管理人试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实缴资本(不低于 2000 万元人民币)、不动产投资管理规模及经验、成功退出项目经验(3个以上)、主要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背景(不得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关联方)等方面提出要求。四是新设“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产品类型。

 

二、明确适格投资者及基金运作要求。一是提出适格投资者要求。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投资者应当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对于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持有被投企业75%以上股权的,可限比例引入少部分超高净值自然人投资者。二是从基金首轮实缴规模、基金合同约定必备条款、信息披露、定期报告等方面规范投资运作。

 

三、放宽股债比限制和杠杆比限制,允许基金扩募,提升不动产基金运作灵活度。有自然人投资者的,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持有被投企业75%以上股权的,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向被投企业的股权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对该被投企业总出资金额的三分之一;全部为机构投资者的,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持有被投企业51%以上股权且被投企业提供担保,可实现资产控制的,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对被投企业的股权出资金额及债权出资金额比例不受限制,可由基金合同约定。并且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可以通过申请经营性物业贷款、并购贷款等方式扩充投资资金来源。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在备案完成后在符合一定要求的前提下,可再开放认购、申购(认缴)。管理人可以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对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设置合理杠杆比例,但不得利用分级安排变相保本保收益。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200%。

 

四、防范风险,加强事中事后监测。包括但不限于:严禁管理人使用基金财产投向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或项目;对于存在单一投资标的、分级安排、抵质押、股东借款等特殊风险的,应进行特殊风险揭示;按季度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以及向协会报送运作情况。

 

天元点评:允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居住用房,也体现了政府对房企融资的支持,为房企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和路径。根据《指引》第三条,本次试点的不动产基金的投资范围较广,包括了住宅、商办、酒店、基础设施等传统不动产投资领域以及近几年广受关注的新经济、新基建领域,其中商品住宅是指已取得五证的已实现销售或者主体建设工程已开工的存量商品住宅项目,通过引入不动产基金,解决项目可能存在的困境,以促进保交楼目的的实现。《指引》第八条、第十三条分别放宽了此前《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2019版)》分别规定的股债比限制及杠杆比例,更符合房地产投资需求。另外,《指引》对试点管理人资质提出较高要求,且排除了地产背景的基金管理人。就其中关联方如何认定,会计准则的认定范围较《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认定的范围更广。根据《指引》的立场,防范融资风险是《指引》的重要命题,从严理解“关联方”可能会更符合《指引》的出发点。

 

三、央行等三部门:进一步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支持与服务

 

【内容摘要】2023年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 交通运输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支持与服务的通知》(银发〔2023〕32号,以下简称“《通知》”)发布,主要内容包括:

 

加大配套融资等市场化资金支持力度,助力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金融机构要加强对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投资交通物流项目的配套融资支持。积极支持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布局,重点支持出疆入藏、中西部地区等地建设。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等要加大对“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交通物流项目、交通运输“十四五”相关规划项目等的融资支持力度。积极做好融资对接,支持农村骨干路网提档升级、基础路网完善、城乡道路衔接,加快乡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完善农村配送网络。鼓励做好航运企业金融服务,提高海运、水运信贷和保险供给,适度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建设国际海运、内陆水运物流网络。

 

优化交通物流领域债券融资安排,提升发债融资便利度。发挥好债券市场融资功能,支持符合国家发展规划重大交通物流项目投资建设。支持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货运物流主题金融债券。鼓励道路水路货物运输(含港口)、物流仓储配送(含快递)等交通物流领域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筹集资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市场基础设施要在疫情及经济恢复阶段持续对相关企业债券发行注册、登记托管等开通绿色通道,做好债券发行服务,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对债券融资交易费用能免尽免,降低发债融资成本,提升便利度。

 

此外,《通知》的内容还包括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降低信息收集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贴息、担保增信等配套政策支持等方面。

 

四、江西丨进一步巩固提升经济回稳向好态势,实现质的提升和量的增长

【内容摘要】2023年2月8日,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经济回稳向好态势的若干措施》,内容主要包括:

 

一、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全面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制”(注:通过承诺、先办后补、辅助材料佐证等方式,在企业缺少某些材料时为其办理业务)、“六多合一”集成审批(注:即创新多规合一、多系统合一、多介合一、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测合一,系《江西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的概念)、电子开评标等模式,完善快速落地机制等。对纳入各级重大项目清单的投资项目,按规定给予建设用地、资金支持以及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等政策便利。强化要素保障方面,支持公路、铁路、城建等领域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在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收益可靠、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下调项目资本金比例。

 

二、持续加大实体经济帮扶力度。加大金融帮扶力度方面,鼓励省内各银行以更优惠的利率积极投放中长期贷款,引导资金投向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将放宽民间投资准入,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建立健全民营经济保障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推动优质资源向社会资本开放,鼓励民间资本采取多种方式规范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加大民间投资项目金融扶持和专项建设基金倾斜力度。

 

三、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主要包括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管理体制,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功能作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好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四、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探索长租房市场建设。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落实《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银发(2022]254号)政策措施,满足行业合理融资需求,推动行业重组并购,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五、厦门丨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优惠政策,保障优惠政策兑现

 

【内容摘要】2023年2月1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优惠政策申领事项的通知》(厦房租赁〔2023〕1号,以下简称“《通知》”)发布,内容如下:

 

一、申领对象及范围。申领对象为经厦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核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的企业,同个项目存在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非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仅认定书载明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部分及对应配套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二、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一)金融方面。商业银行面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对商业地产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银行发放贷款的期限、利率适用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相关政策;住房租赁企业发行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等直接融资产品,专项用于租赁住房建设和经营;商业银行发行支持住房租赁金融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增加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和经营性贷款投放等。

 

(二)土地方面。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原划拨性质的土地可以继续保留划拨方式等;允许土地使用权人通过自建或合作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内的工业用地,宗地内允许配建的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提高到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工业用地控制线范围外的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年限,不补缴土地价款政策;集体预留发展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

 

《通知》同时明确了财政、税费等方面优惠政策,财政方面执行中央财政及省市财政资金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税费方面,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主体可适用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另外,《通知》明确了优惠政策的申领程序。

 

六、杭州丨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促进工业用地有机更新

 

【内容摘要】2023年2月14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加强土地要素保障方面,探索建立市级重大产业项目部门联合评审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市级统筹用地指标优先予以保障。持续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取消标准农田占补平衡制度和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管理制度,简化用地预审审查。

 

支持市属国企做大做强方面,支持市属国企在城市建设和产业培育等方面发挥更大支撑作用,2023年力争完成投资752亿元,鼓励通过企业债、专项债、金融工具、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方面,健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体系。支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在符合“标准地”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带项目条件”出让。实行混合产业供地,在园区范围内支持以工业为主(工业建筑面积占比不得低于50%)的“工业+科研”“工业+公用设施”“工业+商服”等混合产业用地出让,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未用土地流转盘活,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的出让土地,可以按照“先投入后转让”的原则,依法办理预告登记,待开发投资达到转让条件时,再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促进工业用地有机更新方面,包括推动园区外工业用地置换入园,因空间集聚需要异地置换工业用地的,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可按“不高于原土地使用权面积”的原则进行土地协议置换;确因扩大再生产需要增加土地面积的,以招拍挂方式精准供应。鼓励通过属地政府统一建设的产业用房进行“以房换地”等。

 

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方面,鼓励城市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用于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用地申请使用各地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的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鼓励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废弃矿山等开发旅游项目。

 

资讯观察 

 

一、中国奥园拟2.56亿港元出售奥园健康29.9%股权予广东省国资基金

 

【内容摘要】2023年2月16日,中国奥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883.HK,以下简称“中国奥园”)发布《须予披露交易 - 出售待售股份》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载明:卖方明兴有限公司(中国奥园的全资子公司)与买方Best Discovery International Limited(南粵星桥有限合伙的全资子公司,南粵星桥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粤星桥”)之间已经订立协议。协议约定,卖方将以256,000,000港元的对价将奧园健康生活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奥园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以下简称“奥园健康”)29.9%的股权出售给买方。

 

本次交易的先决条件包括(1)奥园健康在联交所恢复买卖;(2)刊发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年报;(3)对奥园健康的管理层进行必要变动,以满足奥园健康复牌的合规要求;(4)南粤星桥完成《公告》披露的内部重组事宜;(4)买方就城市更新项目与买方或者买方集团成员公司协商一致,订立合法有效的战略合作协议;(5)获得买方债权人同意;(6)获得监管机构批准、陈述与保证真实准确。

 

本次交易前,中国奥园透过卖方持有奥园健康54.58%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买方及卖方将分别持有奥园健康全部已发行股本的29.9%及24.68%。由此,买方将成为奥园健康的单一最大股东,而卖方连同中国奥园将不再为奥园健康的控股股东。

 

对于南粤星桥内部重组相关事宜,根据《公告》的披露:广州南粤城市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粤城发“)及香港星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桥香港”)于2022年12月16日就收购待售股份及投资奥园健康订立了合作协议。南粤城发及星桥香港通过买方合作收购卖方待售股份,并且南粤星桥进行内部重组。

 

重组完成后:众鑫国际有限公司及南粤股权投资基金将成为南粤星桥的有限合伙人。众鑫国际占南粤星桥总资本的60%,南粤股权投资基金占南粤星桥总资本的40%;南粤股权投资基金系由南粤城发在中国设立的并且由南粤城发作为普通合伙人管理的股权基金;

 

《公告》载明,买方集团重组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如图所示:

 

二、凯德投资设11亿新元中国特殊机会伙伴计划完成北京佛山两项资产收购

 

【内容摘要】2023年2月23日,凯德置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德投资”)于其官网发布:凯德投资设立凯德中国特殊机会伙伴计划(简称“CCOP计划”),CCOP计划总承诺股本11亿新元,投资于中国的特殊机会项目。凯德投资已从全球顶级机构投资者募得8.92亿新元,合作方在该计划中持股80%。凯德投资持有其余20%股权。

 

CCOP计划包括一支规模2.91亿新元的单一资产基金和一家8.24亿新元的计划性合资公司。其中,单一资产基金以5.53亿新元(28.1亿元人民币)收购了北京苏宁生活广场,项目位于北京核心商务区,是一个包含办公及零售业态的综合体。基金将对项目进行重新定位,将零售部分改造升级为甲级办公楼。

 

对北京苏宁生活广场的资产改造将于2023年一季度开始。该19层楼的综合体项目,净可出租面积(NLA)为5.26万平方米,包含2.42万平方米的办公空间和2.84万平方米的零售空间。改造后,可出租办公面积将增加3.08万平方米,达到5.50万平方米。

 

计划性合资公司将投资于中国商业及新经济领域的特殊机会项目,如办公楼、购物中心、物流及工业地产。凯德投资将负责管理该合资公司。该合资公司以1.57亿新元(7.99亿元人民币)收购了位于广东佛山的一个优质物流项目。该项目已经100%预租给一家国内领先的纺织品电商平台。

 

佛山物流项目的开发预计将于2023年三季度完成。该项目的NLA为14.04万平方米。其地理位置优越,临近交通网络,距离规划中的珠三角枢纽机场只有10公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凯德投资在中国的40多个城市管理200多个物业,资产管理规模为470亿新元;在中国共有12支私募基金,持有31个物业,基金资产管理规模为213亿新元。

 

三、宝新金融拟23亿元收购宝新置地旗下泰盛科技100%股权

【内容摘要】2023年2月28日,宝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0182.HK,以下简称“宝新金融”)披露《(1)非常重大收购事项:收购中国目标公司股权(2)与提供财务援助相关之豁免关连交易及(3)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载明:2022年10月19日,买方深圳宝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宝新金融间接全资持有的子公司),与卖方深圳宏佳新科技有限公司(宝新置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新置地”,的间接非全资持股的子公司)之间,就购买目标公司汕头市泰盛科技有限公司(宝新置地间接非全资持股的子公司)100%的股权事宜签订买卖协议,总对价为23.05亿元,交易分为两个阶段。

 

根据买卖协议,在交易的第一阶段,买方拟向卖方出售目标公司51%的股权,对价为11.76亿元,第一阶段对价中的约人民币11.64亿元将用于抵销宝新置地对卖方的债务,最终现金对价余额约为人民币1210万元。

 

根据买卖协议,在交易的第二阶段,买方拟向卖方出售目标公司49%的股权,对价为人民币11.29亿元,其中约人民币4.15亿元则用于抵销卖方应收宝新置地的账款,最终现金对价余额约为人民币7.15亿元。

 

目标公司全部股权于2022年6月30日的估值约人民币28.70亿元,于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从事开发建设项目,总土地面积约16.7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5.10万平方米,分为三个区域。

 

根据公告,于第一阶段完成后,因为目标公司将成为宝新置地的非全资子公司,所以目标公司将以关联交易的形式进一步向宝新置地提供财务援助,包括抵销目标公司应收宝新置地集团的4.15亿元人民币账款;及目标公司(将作为质押人)向厦门国际信托(将作为承押人)授予土地抵押,以担保厦门国际信托向深圳宝新(宝新置地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授予的有抵押贷款(本金及应计利息约为人民币3.59亿元)。

 

四、豫园股份拟以114.6亿日元收购日本项目公司Napier TMK及GK KM全部股权

 

【内容摘要】2023年2月10日,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园股份”,股票代码:606655)发布《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载明:豫园股份作为买方,拟以110亿日元的对价,自复星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国际”,0656.HK)处收购日本项目公司Napier Tokutei Mokuteki Kaisha(以下简称“Napier TMK”)100%股权。

 

日本项目公司Napier TMK为重资产型项目公司,主要资产为日本北海道Kiroro的滑雪场、度假村及所有土地。该度假村内有2家酒店,共392间房、23条雪道的滑雪场(最长雪道4050米)、温泉、高尔夫球场等设施。酒店及相关设施建筑面积约10万平米。本次交易前,复星国际分别通过Fosun Hive JP Fund I Pte. Ltd.、Napier Holdings、IDERA Capital Management间接合计持有Napier TMK 99.84%股权。

 

此外,豫园股份拟以4.601亿日元收购日本项目公司GK Kiroro Management 100%(以下简称“GK KM”)股权,复星国际为GK KM 最终控股股东。日本项目公司GK KM为轻资产型项目公司,主要负责日本北海道Kiroro滑雪场、度假村的日常运营。本次交易前,复星国际分别通过Fosun Hive JP Fund I Pte. Ltd.、IDERA Capital Management间接合计持有 GK KM 99.9%股权。

 

上述两项股转完成后,豫园股份拟以45.56亿日元继续增资日本项目公司Napier TMK,主要用于日本北海道Kiroro的滑雪场、度假村相关运营设施的改造升级。本次交易涉及的两项股转事项及增资事项,合计金额为160.161亿日元,约合人民币8.28亿元。

 

五、华润置地以人民币63.58亿元竞得北京朝阳区一宗商用地

 

【内容摘要】2023年2月23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布《北京朝阳站交通枢纽南侧建设用地一体化项目完成挂牌出让工作》的公告,公告载明,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宗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由竞买人北京顺进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华润置地,01109.HK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以63.58亿元人民币竞得,计划将建成华润在北京的首个万象城项目。

 

根据公告,本次挂牌出让宗地位于朝阳区东风乡,是北京市朝阳区朝阳站交通枢纽南侧建设用地一体化项目0313-5597、5598、5599地块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朝阳站是北京铁路枢纽六大主站之一,于2021年1月投入使用。根据挂牌文件,该地块是北京朝阳站交通枢纽南侧建设用地一体化项目,即“高铁上盖”的TOD项目。用地规模为62796.8㎡,地上建筑规模为275500㎡,挂牌编号为京土储挂(朝)[2023]001号,规划用途为商用,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办公50年,规划建筑面积≤275500㎡。

 

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63.58亿元,竞价阶梯为人民币3200万元整,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2.75亿元。本地块为底价竞得,折合楼面价2.31万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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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远洋集团拟人民币15.84亿元收购济南北湖核心区一宗商住用地

 

【内容摘要】2023年2月8日,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集团”,3377.HK)发布《有关收购中国物业开发公司全部股权之须予披露交易》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载明,远洋集团透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完成竞投程序后,其全资子公司北京远胜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买方,与卖方山东德天置业有限公司订立产权交易协议,拟自卖方处购买目标公司山东德天嘉业置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及卖方贷款,总代价约人民币15.84亿元,其中人民币1元为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的代价,其余为卖方贷款。截至2023年2月22日,买方已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目标公司山东德天嘉业置业有限公司为一家国有企业,主要资产为位于济南市北湖核心区的土地,总占地面积为13.7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53.46万平方米,作住宅及商业用途。

 

根据公开信息,于2021年9月10日,目标公司摘得山东济南北湖片区3宗住宅土地以及1宗商业土地,4宗土地共耗资14.99亿元。2022年5月,其中的住宅地块发布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牌。

 

远洋集团于《公告》中表示,收购事项将使集团能够收购目标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拟于该土地上开发住宅及商用物业以供销售。鉴于该土地的位置及指定用途,远洋集团董事局认为,收购事项为集团提供良机,以增强其于济南市的份额以及其投资组合及土地储备,为股东带来更多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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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房地产团队作为中国地产法律服务的领先者,持续多年活跃在业界,完成了众多有影响力的标志性项目,深得客户的信赖和赞许。他们代表各类客户,包括政府、投资人、开发商、金融机构、不动产基金等,为其提供全流程房地产法律服务。服务范围包括:房地产投融资和并购、不动产资产证券化、证券发行和重组、诉讼和仲裁、合规等,全面涵盖住宅与办公地产、商业与城市综合体、工业物流地产(产业园、港口码头、物流仓储等)、产业地产(养老地产、教育地产、文游地产、医疗地产等)、公建项目(体育场馆、会展中心等)、长租公寓和酒店等细分项目。客户赞誉天元房地产团队“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丰富的实操经验和高效的协作能力,这使得他们在面对复杂交易、创新交易和重大交易上得心应手,为促成交易,保障交易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天元的房地产团队在各权威法律评级机构的排名中,获得了诸多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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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执行编辑:石旦波、吴勉、林风吟、张海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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