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本所合伙人朱小辉律师接受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发行人律师成功承办了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项目,为客户融资20亿元人民币。本项目系中化股份2013年发行的第一支超短期融资券,用于补充客户本部及下属能源板块子公司的流动资金,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2013年4月,本所合伙人朱小辉律师接受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发行人律师成功承办了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项目,为客户融资20亿元人民币。本项目系中化股份2013年发行的第一支超短期融资券,用于补充客户本部及下属能源板块子公司的流动资金,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